到底是哪些人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并通报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到底是哪些人在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都有哪些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次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涉及省、市、县、村多级。从级别看,既有省综治办原主任这样的正厅级干部,也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这样的基层党员干部;从领域看,既有政法机关党员干部,也有与黑恶势力获取经济利益关系密切的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还有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等。结合一个时期以来各地通报曝光的众多案例可以看出,这些人也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人员。

——政法机关党员干部被腐蚀风险较高。涉黑涉恶势力大都存在通过暴力手段强迫他人等违法行为,为逃避惩处,他们往往费尽心思拉拢处在执法一线的政法机关党员干部。极少数党员干部没能抵得住诱惑,成为其"保护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五起案例中,涉及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就有三起。

在各地通报中也有类似案例,如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原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保振等人收受涉黑团伙头目马立辉所送财物,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为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致使其逃避法律制裁。

——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成为"围猎"重点。黑恶势力通常通过垄断某一行业的经营权非法获取利益,成为砂霸、水霸、肉霸等,此类行业的审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成为他们的利益输送重点对象。

此次公开曝光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便是典型。与其类似,湖北省鄂州市屠宰办的部分市场稽查人员,为该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团伙充当"保护伞",强迫做猪肉生意的散户加入"肉霸"团伙成立的猪肉经营部,贱卖猪副产品。

——一些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成为涉黑涉恶势力的"同谋帮凶"。现实中,不少村霸、寨霸横行乡里,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关系密切,甚至有部分基层站所和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为其提供支持庇护。

如山东省日照市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守松,依靠村里砂霸尹衍军的支持当上村干部后,与其结成了"酒肉朋友"。长期以来,面对尹衍军的行为,张守松既不制止,也不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尹衍军因涉嫌违法问题被查后,张守松还为其做假证。

值得注意的是,涉黑涉恶势力往往会采取多种手段,攀附多个"保护伞"。此次公开曝光的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就有56人。

也有少数利欲熏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自身掌握的权力或影响力,为多个涉黑涉恶组织充当"保护伞"。如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原局长成健,多次收受社会人员赵强、苏进军、吴文生所送贿赂,并为上述人员经营的"亿元动漫城""伯爵国际娱乐会所""久泓动漫城"等多个涉黄赌毒场所提供保护。

此外,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通过为涉黑涉恶势力"站台"或"疏通关系"等方式,为其充当"保护伞",并从中谋取利益。本次通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便是典型。

充当"保护伞"的形式有哪些?

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地通报曝光看,尽管形式或明或暗,但"保护伞"的"操作方式"万变不离其宗。

到底是哪些人在充当黑恶势力\

——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

此次公开曝光案例中,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则收受另一涉黑犯罪团伙头目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

——与涉黑涉恶团伙骨干结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

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政协原主席杨广恒接受涉黑团伙头目杨玉忠安排的旅游,低价从其手中购买房产,违规到其实际控制的新城医院工作。杨广恒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安次区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助新城医院办理审批手续,为杨玉忠"站台"。

——利用自己接触"内部消息"或举报信息的机会,为涉黑涉恶势力实施不法行为通风报信、提供关照,甚至成为其"内鬼内应"。

如贵州省凤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张力,应涉黑涉恶人员冷某邀请入股其开设的赌场。在值班期间获取举报反映冷某等人开设赌场的信息后,张力故意将举报信息和报警人电话号码泄露给冷某,提醒其防范公安机关查处。

——不担当不作为间接助长涉黑涉恶势力。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虽然与涉黑涉恶势力没有直接交集,但因为习惯当老好人而不闻不问,或出于政绩考虑而粉饰太平,在扫黑除恶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客观上充当了"保护伞"。

如山东省平阴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打击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不担当不作为。因未认真履行职责,放任纵容黑恶势力横行乡里、危害一方,该县两位前任县委书记和现任县委书记同时被问责。此次公开曝光的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前后四任党委书记,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均受到严肃处理。

怎样更加精准拔除"保护伞"?

涉黑涉恶势力与其"保护伞"是共生关系,扫黑必须除"伞"。从通报情况来看,不少涉黑涉恶势力能够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多年,与"保护伞"的纵容包庇密不可分。

拔除"保护伞",要强化靶向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无疑提供了指引。"从对象上看,要重点聚焦通报中频繁出现、容易成为涉黑涉恶势力'围猎'对象的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和审批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从方式上看,要联合多部门力量,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等结合起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到底是哪些人在充当黑恶势力\

这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的行动。如针对公安系统部分党员干部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结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将严查为涉黑涉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今年6方面重点查处问题之一。针对部分村霸、寨霸在"保护伞"庇护下横行乡里问题,贵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从通报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涉黑涉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横行,根子在于当地党组织软弱涣散、履责不力,没有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指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

"基层党组织如果出现了空心化、软弱涣散的情况,一些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就会乘虚而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要把严打"保护伞"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的战斗堡垒。

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此次通报中要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分别是:

案例

01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

02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

03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案例

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

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

05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10月12日 07:48

责任编辑 : 谢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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