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模仿《史记》风格,写范冰冰补税传记,文笔流畅,古风犹存,转发略作笑谈。
《补税记》
冰冰范氏,齐人。少时长于齐鲁之地,既成有狐媚之色。精于优伶之技,善扮美姬荡妇,一时坊间皆以美色佐餐伴酒。当世时,伶人粉黛,美姬梨园亦屡占鳖头;浪男轻浮之徒见之,戏为仙女下凡;导演见之,窃为奇货可居。
有冯氏小刚者,街痞出身,然艺不如高俅,貌丑暴牙,或腹有奇才,又隶庸官腐横行之世,遂可大展鸿图,竞雄剧影视导演霸主之位,见范氏美貌,垂诞三尺,遂潜规则之,后推崇有加。范氏胁其美,法灭天低,目空一切,偷税漏税,国权之门皆装聋哑,醉其金玉其表,酣在败絮其中。
有名士崔公永元者,与冯、范相知。因被中伤,怒而反目!崔本有奇俠之风,舌如利剑,疾恶如仇,浸渍于当世,混迹于‘上流’,悉冯、范窃税之罪,世之贪腐成风,一时亦见怪不怪。今受其辱,愤不能懑,拍案而起,将冯、范揭之于有司,大理寺不得已而理之。略一查,金额竞达数亿。
然范氏有通天之道,几亿巨款偷之于国竟无牢狱之灾! 为掩国人之目,大理寺判曰:非是违法犯罪,仍属良民粗心,补税可矣。
冰冰闻之窃喜,不日即交齐银两,堂堂然出大理有司,香车宝马绝尘而去。国人见之无不愕然。
太史公叹曰:西施美可灭越国,貂蝉美可死吕布,玉环美几倾大唐,今冰冰美可硕偷国税。呜呼!照此办理,峰火戏诸侯不日可待矣!天网恢恢,独漏美人之鱼;疏而不漏,不捕冯氏之贼。国人侧目,千夫所指,冯氏小刚,范氏冰冰果能无恙乎?!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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