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句老话,叫“凡是都有个度”。联合国会费委员会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就2016至2018年的经常预算和维和摊款比额提出了建议,拟大幅增加中国的分摊费用,分摊比例从第六位升到第三位。中国表示反对任何在联合国经常预算比额方面把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的做法,也不会接受超出中国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
自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来,中国所分摊的联合国常规会费比率,经历了先涨后跌再涨三个阶段。从2000年起,随着中国经济腾飞,中国缴纳的会费一直呈现快速增长,从1%急涨至最新的7.92%。
在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头几年,中国曾按照台湾地区的水平支付了4%的会费。三年后联合国调整会费,中方的比率被增加至5.5%的历史高点,延续到1979年。1980年,中国缴纳的联合国会费比例大幅下降,至1.62%,随后每次联合国会费调整,中国的比例几乎都在下调。到1995年,这个比例已经下降到0.72%。1996年,中国在联合国的会费比例在16年后首次回升,微调至0.74%。2000年达到1.00%。
不过,从2000年以后,中国缴纳的会费比例快速增长,每次调整幅度都在0.5个百分点以上。
根据新预算,中国在2016年至2018年的调整涨幅最大,从5.15%涨至7.92%,约为2.77%。
联合国大会第五委员会(行政及预算)和会费委员会每三年进行一次核查和调整,会费定有上限和下限,现行的上限为22%,下限为0.01%。即最富国家的会费额度不得超过联合国总预算收入的22%,最穷国家的比例不得低于总预算的0.01%。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是某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除以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和(约20万亿美元)。假如某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为2万亿美元,然后用这个数字除以20万亿美元,等于0.1,即10%,这就是该国应交纳的会费份额。按规定,会员国应在每年2月交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