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的30层“城管大厦”从何而来


2013-06-08 第 2452 期

霸气的30层“城管大厦”从何而来

今日话题30层高的延安“城管大厦”

导语

近日,延安城管“跳脚踩头”的暴力执法视频轰动网络,官方称踩人者为临时工则进一步引发了网友的不满。

为此,30层高的延安“城管大厦”被曝光出来,人们质疑,只有一百余名在编人员的城管监察队怎会需要这么气派的大楼,而局长又怎会用上丰田霸道这样的豪车?…[详细]

01

“城管的企业”让城管底气十足

“城管大厦”由城管下属“企业”集资建设

每个字达一层楼高的“城管大厦”招牌,已经悄悄拆除。据悉,延安城管大厦是延安市城管局下属的几个单位集资建成,属于办公和住宅一体,大部分属于住宅区,12层以下为延安市城管局的办公用房。按人们通常的理解,城管局不过就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其下属单位怎会有能力集资建这么气派的大楼?

真别小看了延安市城管局,其官方网站里的“单位简介”显示,延安市城管局机关编制21人,设6科1室,下属13个单位,其中事业性质4个,企业性质9个,局系统共有职工3200余人。其直属的企业包括延安热电厂、延安市液化石油气供应处、延安市垃圾处理场、延安市污水处理厂、延安市养护处、延安市热力公司、延安市自来水公司、延安市燃气总公司等等。这些公司都有相当规模,而且大都属于垄断行业。以延安热力公司为例,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6432万元。几个下属单位集资,完全有能力建一个气派的大楼。

然而,这些企业即便是城管局下属单位,凭什么就可以集资建大楼呢?这并不是没有根据。按目前许多地方的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管理的办法,企业年终按企业会计制度准则核算后的未分配利润全额上缴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缴财政。换言之,城管局会对下属企业的利润“截流”一次,再上缴财政,这自然给了城管局和下属企业权力自肥的机会。…[详细]

局长豪车总是“借用”自下属单位

有延安市民称,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豪华座驾严重超标,配车“丰田霸道”的级别超过部级领导配车。延安城管局对此回应称,该越野车是长庆油田公司“奖励”给城管局下属的延安自来水公司,城管局是借用。

 停在延安城管局前的豪车丰田霸道

且不说是否真是如此,但类似的事情却绝非首次发生。去年,同样是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的网友发帖称,“汉滨区城管局领导座驾为三四十万的汉兰达豪华越野车”。汉滨城管局回应称越野车其实归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业务的下属企业玉洁公司所有,局里只是下乡时偶尔使用。对此,汉滨区纪委曾表示已经介入调查,结果出来会向媒体通报。但迄今没有消息。

看来,除去“临时工”外,“下属企业”开始成为一些权力部门应对丑闻的挡箭牌。所谓行政事业单位的“下属企业”,是指原来一些负责公共事务的行政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但隶属关系上仍然由上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由于职权范围非常广阔,许多地方的城管局都下辖很多企业,有自来水公司,有出租车公司,甚至还有房地产公司和广告公司。当行政事业单位和下属企业的财务关系不能严格区分开时,就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政企不分”现象。而城管系统,正是这方面的重灾区。不妨看看各地城管局是如何“经营”的。…[详细]

02

城管办企业的丑闻层出不穷

南京:城管局下属广告公司中标天价路牌

2011年7月,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向当地媒体披露,当年起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路名牌逐步规范统一,总共需规范设置路牌30792块。该局同时公布第一期试点已经更换326块,投资98万元人民币,换言之平均一块路牌花费3000元左右,堪称天价。此事引起市民热议,有网友在网上查证后发现,中标做这些路牌的居然就是 城市管理局下属的广告公司。

一边当裁判员,一边当运动员,“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样的城管单位自然丑闻层出不穷。…[详细]

深圳:城管局自办招待所

前不久,网曝深圳城管局名下经营着一家城管招待所,引起市民高度关注。对此有关负责人承认了该招待所确实属于城管局,然而“由于历史问题,该招待所未剥离出去,延留至今,其收入也上缴市财政”。所谓的历史原因,是指“招待所17名老职工的安顿问题没有解决、资产性质难以定性,经与市划转小组协商,被保留下来”,据说,城管局基本不用招待所。然而据前台服务人员称,招待所将大厦四层用作客房,其余楼层的铺面都租给了经营珠宝的商家。即便城管局的人不来这里住,不也一样是行政单位在经营商业业务,要靠谁来保证这里的收入都上缴财政,谁来确保这里不存在权力自肥?…[详细]

湖南绥宁:城管局办出租车公司

除去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城管局主动创业的。湖南绥宁全县一共有75辆出租车,曾经分属于三家出租汽车公司。按合同,到2012年9月,75辆车中61辆的经营权合同已经到期,车辆全部予以报废。为了能够获得第二轮的运营权,出租车公司当地主管部门提出了书面的续牌经营申请,但结果却发现无法继续经营了。当地人民政府向媒体出示的一份情况报告显示,“2012年11月1日,县城管执法局在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为国有独资企业”,换句话说,城管局将亲自运营出租车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原来的两家企业名为两家,实际是一个股东,一家公司……放任司机炒卖转手车辆及其经营权,对车辆运营管理相当马虎。”

 湖南绥宁城管局自营出租车公司

这真是一个让人惊诧的解释,这就好比运动员不遵守规则,裁判员不去纠正却反而要亲自上场比赛一样。谁来保证这里没有经济动因呢?

03

城管“生财有道”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大、插手范围广

城管队长两年贪2千万:这个位置谁上谁死

“这里(城管)就像一座庙,有很多菩萨,我肯定不是最大的菩萨,但也不是最小的小鬼。他们到庙里上香,肯定不是只给我一个人上。”这是广州白云区太和镇的一个两年贪污两千万城管队长王宝林在庭审中对广州城管系统的经典描述。自2009年9月广州大部制改革成立广州市城管委以来,广州市城管系统市、区、街道三级有近30人因腐败“落马”,广州12个区中8个区域均有涉及。

城管为何是菩萨?答案很简单,因为城管有权力“拆除违建”,让建设项目无条件停工。对此施工方没有选择,一位行贿者称“我的工程经常被城管勒令停工,但附近的房子却都建了起来,所以我觉得也可以建成。我送钱后,都能继续施工。”

这就是城管天然的寻租空间。据报道,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包括授权行政处罚权和受委托行政处罚权两个部分,共计203项。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环境保护、工商、市政、建筑施工、燃气、供水、城市房屋强制拆迁、救助”以及“建筑施工、路灯照明、房地产、燃气、供水、人民防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等等。如此多可以插手的范围,如此大的权力,“财源”自然滚滚而来。…[详细]

城管业务外包:力不从心让黑社会来分一杯羹

如上所述,城管职责范围广阔,“业务庞大”,往往人手不够。于是部分地区的城管就会招一些协管,或者干脆将一些街道的管理“业务”“外包”出去,这些接受“外包业务”的,有的根本就是黑社会组织。例如深圳,曾有位城管龚波在与烧烤摊主发生冲突时,被后者刺死,他一度被视为城管中的英雄人物,被申请为革命烈士。但结果一查,居然是外包公司里的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详细]

相比之下,向小摊贩收保护费只是小儿科

与自办企业、向所辖建设项目收取“赞助”、把城管业务整体外包相比,直接刁难小摊贩、收取保护费,或者与中间人、停车场合作,让城管扣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中间人向受害者收取中介费的方式,只能算是小儿科。不过,对于大部分基础收入都相对较低的协警而言,这种方式已有足够的吸引力,也足以让很多摊贩感到愤怒。很多情况下,摊贩与城管之间的冲突就是这么起来的。…[详细]

结语

关于城管,人们通常只关注他们与小摊贩之间的战争,然而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从城管大厦开始,人们应该从更高的视野正视“城管系统”这一怪物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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